《医门法律》 给国医定下的戒律(图)

2012-10-17-15:46[来源:德孝网][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621]

《医门法律》 给国医定下的戒律(图)

《医门法律》是明末清初著名医家喻嘉言集临证几十年经验所撰成,他借用佛学中的戒律设置,在书中所列既有治病之“法”,又有行医之“律”,故名为“法律”。《清史稿》评价道:“法者,治疗之术,运用之机;律者,明著医之所以失,而判定其罪,如析狱然。”喻昌作此书“专为庸医误人而作,分别疑似,使临诊者不敢轻尝,有功医术”。该书既是临证论病析治的专著,又是医疗纠偏醒弊的法程,其内容体例独具一格,因此传诵医林、影响深远。据《中国中医古籍总目》,截至1911年《医门法律》就已先后刊印过40余个不同的版本,更可反映出该书流传之广,影响之大,其实用价值亦自不待言了。

喻昌(1585-1664),字嘉言,南昌府新建县(今江西南昌市新建县)西山朱坊村人。《清史稿》亦赞其:“才辨纵横,不可一世。”喻氏幼年聪敏,治举子业,博通经史诸子百家之学,明崇祯三年(1630)在南昌应江西乡试,考中副榜贡生,继而北上入京国子监就读。并上书请求崇祯皇帝征诏,谏言救国救民之道,而不得。由此,喻嘉言已无心于仕途,遂南归乡里。喻嘉言中年以后致力研习医学,据《靖安县志》载:嘉言“居靖安最久,治疗多奇中,户外之履常满焉。”其医名远振,与张璐(字路玉)、吴谦(字六吉)并称清初三大名医。喻昌著有《尚论篇》、《尚论后篇》、《医门法律》、《寓意草》等。

《医门法律》全书分6卷,卷一为总论,申明中医望闻问切治法和临诊辨治之律,卷二至卷六设病证计14门,每门分论、法、律、方4部分。“论”为病因病机分析,“法”讲治疗之术及运用的机变,“律”警示医者误诊的原因及过失责任,“方”为该门经验备选之方治。是书为喻氏有感于庸医误人而著,为中医辨证施治制定“戒律”,其主要学术价值有:

祖述经典,继承发扬仲景学说喻昌学术思想直接导源于《黄帝内经》和仲景学说(即东汉末年名医张仲景在其《伤寒杂病论》中创立的学术观点),他说:“谈医者,当以《灵》《素》为经,《金匮》为纬。”(《医门法律·疟证门》)喻嘉言《内经》为理论基础,在临床实践中,外感遵《伤寒》,内伤遵《金匮》,在弘扬与发展仲景学说上做出了重要贡献。

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经典理论喻昌学本《内经》,用本“仲景”,但在临床实践中,敢于修订古典著作中的不足,对经典理论多有开拓。如他在《医门法律·秋燥论》中对六淫之一的“秋燥”进行了详细的辨论与阐发,并创拟了经典名方“清燥救肺汤”,丰富和发展了秋燥的辨证论治。再如,喻氏开创的“逆流挽舟”法治疗痢疾,为治疗痢疾又开辟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择善而从,博采撷取真知菁华《医门法律》中虽然推崇仲景学说,但不墨守,对后世医家临床经验的撷取也是十分广泛的,尤其是研讨金元医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尤勤。择其善者从之,不善者辩之,告诫学者不可囿于一家之言。

针砭时弊,规范警醒医界俗套此书既是规范医疗辨证施治的准绳,又是警醒医界流弊的科律。既阐发内伤杂病辨证论治法则,又辩驳医界误治俗套。评古论今,才辩纵横,从这些律条可以看出喻嘉言的真才与苦口,谆谆告诫为医者切莫从俗而流、操术误人。

《医门法律》在中医学界影响深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医家类》评价道:“盖古来医书,惟著病源治法,而多不及施治之失,即有辨明舛误者,亦仅偶然附论,而不能条条备摘以咎,昌此书专为庸医误人而作……亦可谓患预防,深得利人之术者矣。”(李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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