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珂珂风与“中国趣味”

2012-10-16-17:00[来源:德孝网][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567]

罗珂珂风与“中国趣味”

德国迈尔创作的中国人物小瓷雕

欧洲的文学艺术在文艺复兴(14—16世纪)以后分成两大流向,一个是以法国为中心的古典主义流派;一个是以意大利为代表的巴罗克风尚。前者以继承自古希腊到文艺复兴这一正宗的传统,强调理性、庄重、对称、谐调等等这样一些美学法则,即所谓“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温克尔曼)。这一流派自17世纪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上半叶。巴罗克则在中南欧、东欧一带风行了整整一个世纪即17世纪。然后就开始式微,朝一种新的风尚即所谓“罗珂珂”方向偏移,蜕变为一种不太值得充分肯定的新的变种:它喜好弧形的造型、纷繁的装饰、艳俗的色调、纤细的笔触、矫揉造作的情致。而巴罗克则是粗犷、华丽、动感、夸张、俏皮、嘲讽、戏剧性等等。罗珂珂这股风尚差不多持续了半个来世纪,自18世纪初期至中期,或更晚一些。在艺术上,法国主要表现在绘画方面,而德国则在建筑中比较突出。刚才提到的“无忧宫”便是罗珂珂的建筑代表作,已列入“人类遗产”。

罗珂珂这股风尚本身本来跟中国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用石头盖房子,我们用木头;他们吃面包和土豆,我们吃米饭和馒头;他们用刀叉吃饭,我们用筷子;我们穿长袍马褂,他们穿轻便的西服;我们的女人三寸金莲,亭亭玉立,他们的女人迈着大脚信步由缰……问题是,这时的欧洲由于发展了工业,又经过了两个世纪的海外掠夺,生活不断富裕,特别是上层社会追求奢华;原来的劳动阶层许多上升为市民阶层,消费意识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潇洒”了!于是:建筑讲究装饰,唯恐不能弄得满满当当;住宅也想布置得尽量让人羡慕,穿戴更希望能抢人眼球!而这一切如果能加点“异国情调”那就更刺激了!而“异国”中,经过两个世纪的信息积累和感情升温,他们正“热恋”着中国。这时候欧洲人的海外贸易已发展起来了,恰恰从中国运来了他们所没有的许多特产,它们显然可以构成罗珂珂风尚的某些装饰要素,满足他们消费的需求。那时全欧洲都在流行一个法文的新词儿:Chinoiserie,即“中国趣味”,或“中国时尚”,指的是对中国风格的工艺品和日用品的爱好。例如丝绸,又光亮又柔软又细腻,还有精妙无比的刺绣等等,哪个女人见了不心动?特别是瓷器。那瓶瓶罐罐,千姿百态的造型,用的大多是柔和的弧形曲线,这正符合罗珂珂厌弃方形、锐角的审美趣味,是多好的装饰品啊!而且是多好的餐具、茶具啊!以前欧洲有钱人用的杯盘都是金属制作的,锡啊,铜啊,银啊等等,既昂贵又笨重,而且没有色泽。现在你看,搪瓷!又漂亮,又便宜!所以路易十五国王曾经下令:把所有的银质餐具统统熔化掉,派作更重要的用场;餐具一律用瓷器替代!那时连法国戏剧家莫里哀也成了中国瓷的热烈爱好者。在上层社会,瓷器还用来收藏,作为积累财富的手段。尤其是王公贵族都竞相购买。难怪1604年,一艘载有中国货的葡萄牙大帆船被荷兰人劫掠(荷兰人最爱瓷器),海盗们将这批中国瓷器取了个名儿运回国内去拍卖,法王亨利四世和英王詹姆斯一世闻讯后都派人去抢购。后来的法王路易十四还命令他的首相创办中国公司,专门到广东订造中国瓷器,凡尔赛宫就辟有专室储藏这些东西。俄国的彼得大帝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大帝都不例外,后者更把储藏瓷器作为最大的财富。不难想象,中国瓷器怎样刺激了欧洲的外贸活动,尤其是荷兰和英国。据统计, 1602—1682 这80 年间,也就是明末清初时期,荷兰东印度公司从各国输入的中国瓷器达1600万件!想想看,再过80年,也就是到罗珂珂的末期,该有多少中国瓷器播散到西方世界啊!要知道,此80年非彼80年,罗珂珂时期随着茶叶和咖啡在欧洲的普及,瓷器已经从上层社会走进普通家庭。17世纪末,英国进口的茶叶是二万磅,至19世纪初达到2000万磅。增加1000倍!那么茶具需要增加多少呢?

既然瓷器这么吸引人,何不本土制造呢?于是自16世纪末至18世纪初,意大利、荷兰、德国都进行了努力,最后,终于在1709年让德国人抢先在德累斯顿附近的迈森造出了彩瓷。过了半个世纪,法国在研究了景德镇的瓷土后,也在本国找到了瓷土,于1768年生产出了硬瓷。同一年英国也获得了成功。这样,中国的“瓷蛋”在罗珂珂风中在欧洲普遍孵出了瓷“小鸡”,有力地推动了欧洲的工业品生产。

在罗珂珂风中,中国的漆器也备受欧洲人青睐。漆除用作墙壁和物件的涂料外,还可制作各种观赏性的工艺品,不仅王宫里少不了它,作为一般居家的摆设也很常见。当然这一中国特产,同瓷器、丝绸、壁纸等一样,都被欧洲人仿制了!他们还出版了有关的专著。当然他们模仿的结果都达不到它们的母体的工艺水平或质量。

除此以外,中国的某些生活用品也引起欧洲人的兴趣和模仿欲望。如轿子。1700年初,路易十四为庆祝新世纪,在宫中举行盛大舞会。他自己穿的就是中国的服装,坐着由八个人提着的大轿子入场,带来全场一片活跃。但中国的轿子传入西方后,从来没有被人抬过,都是用手提的。这大概可以归结为文化的差异吧。其他如折扇,尤其是绢制的聚头扇,也成了宫廷里的贵妇人必不可少的随身装饰品,不论冬夏都使用,代替了16世纪流行的羽毛扇。那时的商业广告、书本插图、舞台美术、演员化妆以至饭馆服务人员的穿戴等等无不以中国的风格为时尚。醉心于中国的奥地利有为的女皇玛丽亚·苔莱西亚(Maria T h e re sia,1 7 1 7 —1 7 8 0 )也曾亲自在一出歌剧中扮演一名中国妇女。人们甚至学中国人饲养孔雀、金鱼等。这就不奇怪,人们在路易十四的宰相玛萨林家里看到了满满当当的中国陈设和各色名贵的中国物品。有着同样爱好的路易十五还曾于1764年将一席由博歇设计的、由九幅画组成的中国主题的壁毯赠送给乾隆皇帝。在路易十五的影响下,他的美丽情妇蓬巴杜尔夫人也成了中国迷,她喜欢穿中国丝绸,也爱养中国的金鱼,而且是中国诊宝的狂热收藏家。法国还有一位叫兰菲的才女,主持一家有影响的沙龙,充当了“中国风”在民间的有力推动者。

所以,说来就不难理解了:那时许多欧洲王宫都设有中国馆或中国室。比如斯德哥尔摩的夏宫、法国枫丹白露宫、凡尔赛宫、奥地利古都茵斯布鲁克的宫堡、维也纳的美泉宫、柏林毁于二战的首饰宫、夏洛特堡王宫、慕尼黑的纽芬堡王宫、马德里的阿兰霍埃斯离宫、那不勒斯郊外波尔幸齐王的别宫等等。 

  罗珂珂风与“中国趣味”

伦敦郊区丘园里的中国塔(1763)  

退潮

自18世纪后期起,中国文化风由于欧洲人的殖民意图而被推了回来

凡事有兴必有衰。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一见钟情”的单恋本来就预伏着危机。日久见人心。100年的时间说来也不算短了。随着资本主义的急速发展及其对世界市场的日盛一日的兴趣,欧洲人的进取心变成了咄咄逼人的出击姿态。这在以封闭性和防守型的心理为特征的中国统治者看来是忍受不了的,他的“天子”的无上尊严更不容挑衅。还在“中国风”吹得正盛的时候,就听到刺耳的不和谐音了。这就是1715年,当罗马教皇听说他在中国的传教士居然参加中国民俗的祭祀活动,断然下“禁约”教谕。本来对传教士的活动越来越不放心的康熙皇帝,岂能容忍这样的无礼,马上下达禁止传教士活动的谕令。传教士们当然就不会再有歌颂中国的热情了。只因此时启蒙运动正在兴起,才未被官方阻力影响总的趋势。

另一方面,欧洲的统治者本来想趁欧中之间长期以来发展的大好势头,进一步推动贸易发展,打开中国的通商门户。但18世纪60年代初,正当腓特烈大帝受了伏尔泰的影响,满怀对中国的憧景,模仿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写完了他的书信体小说《中国皇帝的使臣费希胡发自欧洲的报道》,攻击了一番罗马教廷,赞颂了一番中国。他以为这无疑是一件给中国皇帝的上好的见面礼。没想到,当他向乾隆皇帝提出他的通商要求时,马上被拒绝了!这使腓特烈大帝对中国的热情骤然下降!他在给伏尔泰的信中写道:那些中国人“不过是些少见的古怪的野蛮人”,并说那位“当上了中国皇帝的满族人”乾隆是个蹩脚的诗人!腓特烈大帝这一态度的转变,标志着开端良好的中西文化交流关系的转折,也可以说是整个中欧外交关系的历史性转折。因为,腓特烈大帝的情绪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欧洲那些正走上殖民道路的统治者的情绪。

统治者的这种政治倾向实际上也被当时新的社会思潮所推动。自18世纪后期起,西方派到中国的多是新一代的重商主义者,他们对中国的古代哲学不再感兴趣,而对中国那些与西方文化不相容的地方则格格不入。因此他们写的考察报告都写负面的东西。例如1778年出版的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克里斯托弗·麦纳的著作《在华耶稣会士关于中国历史、科学、艺术、风俗习惯的论文集》对美化中国的论调进行批驳。法国的皮埃尔·索拉内特于1783 年发表的《1774—1781年东印度和中国之行》称中国人绘画“只知用刺眼的颜料乱涂一起”;说孔子思想也不过是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梦幻、格言警句和古老的童话与一点点哲理糅合在一起的大杂烩”。1793年英国派遣使团,说是为乾隆皇帝祝贺83岁大寿,却让他们写了三份考察报告,对中国进行贬损。这时启蒙运动已经过去,新一代知识界反启蒙运动者不乏其人,他们厌烦罗珂珂,而且把它与中国相联系。他们更反感启蒙主义者对中国的热情,而对那些来自中国的负面报道满怀兴趣,包括歌德、赫尔德一度都如此。

这样,由于欧洲人的召引而向欧洲劲吹了一个世纪的中国文化风,又由于欧洲人的殖民意图而被推了回来!

结语

一种文化,魅力昭昭,走出深闺,风情万种。坐等膜拜,时久魅收。留下血缘,再催新潮!

演讲者小传 

        罗珂珂风与“中国趣味”        

叶廷芳,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36年生于浙江衢州,196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德语专业。留任助教后,于1964年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先后任文艺理论研究室副主任、中北欧文学研究室主任、学术委员;中国作协、剧协会员;中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德语文学研究会会长;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苏黎世大学荣誉博士。主要著作有《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卡夫卡及其他》、《美的流动》(随笔集)、《遍寻缪斯》(散文集)、《不圆的珍珠》(随笔集)等;译著《老妇还乡》(迪伦马特喜剧选)、《变形记》(卡夫卡短篇小说选)、《卡夫卡书信日记选》、《卡夫卡传》(合译)、《溺殇》等多部以及编著《论卡夫卡》、《卡夫卡全集》、《德语国家散文选》、《外国百篇经典散文》、《世界名家随笔金库》、《现代主义文学研究》(合编)、《从颠覆到经典——现代主义大师群像》(合编)等30余部。此外有相当数量的有关戏剧、建筑与艺术方面的评论文字。

 

奇书《洗冤集录》 宋慈与传统法医学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此句翻译成今文就是:狱讼案件中没有比判处死刑更严重的了,判处死刑最看重的是搞清案件的真情,搞清案件的真情没有比做好伤、病、尸体的检查验证更要紧的了。因为被告的生死存亡、出罪入罪的最初依据、蒙冤昭雪的关键,都由此而决定。在多年刑狱实践中,宋慈已充分认识到检验在刑事犯罪侦查中的重要性,否则也不会在《洗冤集录·序》第一句中就如是写道。他强调对于死刑案件,应当第一时间(初情),第一现场(检验)。

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口供固然重要,但这种获得口供的非法手段早就被世人唾弃,更何况“证以人或容伪焉”,宋慈认为须“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且“告状者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一方面是因为“证以物必得实焉”,另一方面是不能听从一面之词,以防其中有弊。

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时间不可能穿越到过去,案情不可能“情景再现”,故所谓的“真相”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但是检验勘察,事关人命,必须将事后检验之事充分做到位,使之不断接近百分之百的真实,还事实以真相。

良吏的重要性

如何将检验之事做得充分、到位呢?除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外,宋慈认为主要取决于为官者。“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这是当时统治阶级一直坚守的执政信念。他给今人的启示是:相对于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言,司法的组织规则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实体法有什么用呢?

法令是如何谨慎的呢?宋慈在书中提及诸多,此处挑选几点言之。

其一,差文官。由于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其二,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北宋时期太宗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其三,“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的回避制度。“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此句反映宋慈的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

另外,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宋慈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他在书中写道,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杨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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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孙美玲)